中国人民银行在2019年11月13日发布了一份重要公告,声明其并未发行任何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没有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相关交易。公告强调,人民银行自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和测试阶段。市场上所谓的“DC/EP”或“DCEP”交易并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的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也均是不准确的信息。
公告的发布是为了澄清市场上的误解,并提醒公众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由于一些媒体和社交网络上的不准确信息传播,使得一些投资者和消费者误以为人民银行已经推出了法定数字货币,并可能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进行投资或交易。
公告强调了人民银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态度和立场。人民银行表示,将继续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测试,但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推出时间表。这意味着,目前市场上所有的“DC/EP”或“DCEP”交易都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它们并非法定数字货币。
公告还提到,人民银行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这包括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非法交易和欺诈行为,以及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预警。
这份公告提醒公众注意防范不准确的消息和误解,同时也表明了人民银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谨慎态度和对于市场监管的决心。投资者和消费者应该保持警觉,并谨慎对待与法定数字货币相关的投资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