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必须在7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完成披露

发布时间:2024-04-15 13:35:36编辑:安婕

上市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通常称为“半年报”。根据规定,半年报的披露时间应在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但特别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规定对于业绩预增的公司,必须在7月15日前披露其半年报。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对于中期业绩预告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这意味着,这些板块的公司可以选择披露或隐瞒中报业绩。然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有特定的披露要求。如果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或是从亏损转为盈利,或者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以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那么这些公司都必须进行披露。

半年报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必须在7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完成披露

上市公司的半年报通常会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以及证券交易平台上。投资者可以前往这些网站以及一些股票交易软件进行查询。在半年报中,投资者主要参考以下几个重要指标: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现金流量表。这些指标将提供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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