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金佑人生系列中的返还保费情况
太平洋保险推出的金佑人生系列产品,是一款广受市场欢迎的保险产品。在这个系列产品中,保费返还的情况主要发生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时候,而且通常是在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返还已交的保费。
以金佑人生2017为例,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者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为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那么如果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太平洋保险将按照已经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随之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年满18周岁,太平洋保险将按照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同样会终止。
1、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为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太平洋保险也会按照已经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会因此终止。
太平洋保险的金佑人生系列产品在保费返还方面,主要关注的是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及身故或全残的原因。具体的返还情况会根据这些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