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是保障车主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经济赔偿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四种常见的汽车保险及其作用:
交强险:解决基础保障,保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通常保额赔付额度偏小有责和无责赔偿在1.8万-18万之间。对于出现事故的车主来说是往往不够的,所以可以加三者险作为保障。
第三者责任险:保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保额5-1000万之间,具体赔对方的人伤、车损和其他财产损失,其中人伤住院自费药不报,实际赔付比例70%左右。
车损险:无论是小磕小碰,还是重大维修都可以赔,改革之后的车损险不仅自带不计免赔而且还有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等附加险。
座位险:属于商业车险,车主可自愿投保,主要可保发生保险事故后,对被保车上的人员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但是其仅保障被保座位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在考虑车险时,车主可以考虑以下附加险种:
划痕险:可以保障被保机动车表面油漆没有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
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在法定节假日发生保险事故时,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可以翻倍后再理赔。
附加绝对免赔:可以降低主险的赔付金额。
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可保障被保机动车只有车轮单独的直接损失时进行理赔。
附加新增设备损失险:可保障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
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在车辆维修期间每天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发动机如果进水导致发动机直接损坏,保险公司不赔。选择了这个附加险,车损险保费要便宜一点。
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可以报销自费药,其保额和三者险共享的。
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可赔对方的精神损失费。
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可对车上装载货物损失进行赔偿。
在选择车险时,车主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同时也要注意选择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