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感恩福保险条款详解
平安感恩福是一款专为老年人设计的防癌保险。了解其保险条款是选择保险产品的关键。本文将为您解析平安感恩福的保险条款,帮助您全面了解其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情况。
一、投保年龄
平安感恩福接受的投保年龄为50周岁至70周岁,以周岁计算。
二、保险责任
等待期
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恶性肿瘤”或导致“恶性肿瘤”的相关疾病就诊,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等待期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三、责任免除
因特定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这些情形包括: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被保险人发生某些特定疾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但合同继续有效,如原位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及已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了解其保险条款至关重要。平安感恩福的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为投保人提供了清晰的保障范围和条件。通过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投保人可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计划,并确保在需要时获得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