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5年:履行义务与撤销条件

发布时间:2024-01-21 18:05:49编辑:东方炎

失信被执行人5年有效期的规定是指,如果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5年期满后失信名单将被撤销。然而,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未履约,即使过了5年有效期,不良记录也不会自动撤销。

如果想提前撤销失信名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5年:履行义务与撤销条件

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

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至关重要,了解撤销条件有助于早日解除失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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