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法定多少天?
春节假期法定天数因年份而异。严格来说,法定的春节假期只有三天。这是指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而通常所说的七天假期,是通过调休的办法拼凑而成的,将春节邻近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周末)进行对调,这样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天数没有变化,却可以形成接连多天的假期。
法定的春节假期具体是哪三天呢?有人说是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也有人说,是除夕、初一、初二。这个问题稍微有些复杂,因为中间出现过反复性变化。
在1999年9月18日第一次对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后,法定年节假日7天增加到10天,但春节的三天放假时间没有变化,仍是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通过调休的办法,春节长假是从正月初一到初七。
到了2007年12月7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了第二次修订,法定节假日增加到11天。这一次,除夕和清明、端午、中秋四个传统节日成为法定节假日,这个变化受到普遍好评。相应地,春节的3天放假时间变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这次修订后,从2008年起,春节长假变成了除夕到初六。
然而,在2013年12月11日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第三次修订后,除夕不再是法定节假日。于是,2014年的春节七天长假又改为正月初一到初七。这个变化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争议。据一个网络调查显示,超过8成的受访者对此不满意。
到了2015年,政府顺应民意,春节七天假期再次变为除夕到正月初六。但除夕并未恢复为法定假日,仍是一个调休日。这一放假办法延续至今。
虽然除夕是否为法定假期多次发生变化,但可以确定的是,春节假期的法定天数只有三天。至于除夕是否上班的问题,需要根据当年的具体放假安排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