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与欧盟(EU)证券监管机构签署了29项监管合作协议。该协议同意帮助基金管理公司监管跨境业务。
该协议对于允许澳大利亚基金经理根据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AIFMD)的规则在欧盟管理和营销另类投资基金具有重要意义。AIFMD控制着欧洲投资者通过亚洲买家进入亚洲市场的能力。
该法律最终将引入欧盟护照制度来营销另类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可以通过单一成员国的授权向全欧洲的专业投资者营销基金。ASIC与代表欧盟监管机构的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得到了ESMA监事会的批准,ASIC在十天前签署了一份双边谅解备忘录。它们于今天生效,并建立了ASIC和欧洲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