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留良案是清朝雍正年间一起著名的文字狱案件,发生于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十月。该案的起因是一位名叫曾静的落魄文人,他派遣弟子张熙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谋反。在被捕后,曾静供认其叛逆思想主要来源于浙江石门人吕留良的著作。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并被称为吕留良文字狱。
吕留良,字用晦,号晚村,生于1629年,逝世于1683年。他曾在顺治十七年参加科举考试,但随后因心迹相违,感到极度苦闷,最终选择了与清廷不合作的道路。吕留良归隐田园后,专注于著书讲学,其著作包括《吕晚村诗集》和《吕晚村先生文集》。他的思想倾向于怀念古代,非议当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对清朝统治的不满。
雍正帝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吕留良犯下了多项重罪。他将满清视为异类,这种华夷之辨的观念对曾静等人产生了深远影响,导致了谋反事件的发生。吕留良在著作中蔑视清廷,而对南明政权则流露出留恋之情。他在日记中记录了一些自然灾害,暗示满清统治不稳固。雍正帝还发现吕留良在日记中记载了康熙帝的吝啬之处,认为这中伤了他的父亲。
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十二月,雍正帝对吕留良案作出了最终处理。已故的吕留良、其子吕葆中以及学生严鸿逵均被戮尸枭示。吕留良的另一子吕毅中和严鸿逵的学生沈在宽被判处斩立决。吕、严两家的后代则被从宽发配至宁古塔,充当兵丁的奴隶。这一严厉的处罚显示了雍正帝对于维护清朝统治的决心和对于叛逆思想的零容忍态度。